2012年山西省国际科技合作计划围绕山西转型发展和跨越式发展,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中心,坚持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坚持“走出去”与“引进来”相结合,力求在拓展合作领域、创新合作方式、提高合作成效等方面实现“三个突破”,推动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科技交流合作格局,为我省科技和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依据有关规定,特编制2012年度山西省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1、在我省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并具备科研开发能力和条件的企事业单位;
2、具有较强的合作基础和科研实力,有国外合作伙伴,且具有正在实施的国际科技合作协议书;
3、申报重点支持的项目,除国际合作外,在国内还必须具有产、学、研合作的单位和机制,分工合理,资源整合 ,效益明显。
4、负责人应为项目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中级职称以上,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山西省国际科技合作项目计划引导、支持我省具有较强对外科技合作基础和合作能力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企业等单位开展相关研究,以应用开发研究为主,并对以下项目优先支持:
1、已列入国际相关科研计划、我国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以及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计划的项目;
2、由省内具有较强科技实力和对外合作能力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优势企业等单位承担的以建立我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为目标的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3、为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人才,由我省有关单位与外国组织在省内联合建立中外研发中心(实验室)的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4、为推动技术产品出口,由我省具有行业优势的单位在发展中国家建立技术示范基地的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5、能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发展外向型经济,可出口创汇的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1、围绕我省农业主导产业发展的新品种选育、种质资源创新和转基因技术
3、具有比较优势和特色的农业产业化和农副产品深加工技术
2、现代服务业信息支撑与大型应用软件以及物联网技术
1、本指南面向全省公开发布,由各市、省直有关部门、高新技术开发区等单位的科技管理部门统一组织申报;
网络申报时间:2011年6月1日上午8时至7月31日下午18时。
网络申报时,须提交《山西省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山西省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提纲见附件2)及其他相关材料(见附件3)以附件形式上传。网上申报成功后,将形成纸质申报材料,A4纸打印,一式六份,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各归口组织申报单位;
3、各归口组织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汇总并正式行文报送山西省科技厅国际合作处。
1、项目资助经费仅作为引导经费,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对于需要较长时间实施的重大合作项目和实施良好的项目可给予连续扶持(在保证实现项目总体目标的前提下,分阶段立项和验收);
2、正在主持承担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人员,在所承担的项目尚未完结之前,原则上不得主持申报本年度计划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