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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2017学年新团员发展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04-25 点击数:

各分团委、团支部: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团的“十七大”精神,充实我院共青团队伍,及时吸收思想好、学习刻苦、积极上进的青年同学加入团组织,院团委决定,开展本年度新团员发展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入团条件

1.按照团章规定:“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2.思想上要求积极上进,拥护中国共产党,承认团的章程,执行团的决议,履行团的义务。

3.热爱学习,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能够做到德、智、体全面发展。

4.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没有违纪行为记录。

二、发展新团员的程序

1.要求入团的青年向所在团支部提出入团申请,递交入团申请书及一寸近照一张。申请内容包括本人对团组织的认识和入团动机;本人在政治、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个人简历;家庭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

2.团支部组织团干对申请人进行考察,经考察认为申请人条件较为成熟的,可上报所在分团委。分团委经考察研究后认为申请人已具备入团条件的,可发给《入团志愿书》,由申请者本人认真、实事求是地用钢笔或毛笔填写至“本人简历”一栏;分团委经考察研究后认为申请人仍未达入团条件的,要求所在团支部继续加强教育考察。

3.所在团支部应为申请人确定两名团员或保留团籍的党员做介绍人,介绍人负责向申请人解释团章,向团组织如实说明被介绍人的经历和日常表现,在其《入团志愿书》中如实地表明自己的意见。

4.团支部召开支部大会进行讨论表决,表决时,必须有该支部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出席,且获得所有到会有表决权的团员半数以上同意方能通过。

5.团支部在通过表决的申请人的《入团志愿书》上签署表决意见,上交所在分团委;分团委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审批,并组织新团员进行入团宣誓。

新团员自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取得团籍,并从该日起计算团龄、参加团的组织生活。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积极推荐。各分团委要对团外青年学生做好思想教育工作,积极动员鼓励他们向团组织靠拢。以发展新团员为契机,带动和加强团组织的自身建设,并进一步增强共青团意识。

2.坚持原则,严格把关。按“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认真贯彻团员发展工作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本学年团员发展工作,努力提高团员质量,不断壮大团员队伍,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3.各分团委须于4月25日前将发展新团员的入团志愿书、新团员名单和入团宣誓资料报院团委备案。

共青团山西药科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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