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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共青团山西药科职业学院 第一次代表大会的请示

作者: 时间:2018-06-15 点击数:

共青团山西省委:

依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中青发〔2016〕15号)、《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共青团中央、教育部中青发 〔2016〕18号)的有关规定,拟筹备召开共青团山西药科职业学院第一次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项请示如下:

一、大会指导思想及主要任务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系统总结我院共青团工作,进一步明确新形势下我院共青团工作的目标和任务,立足新起点,谋划新发展,团结带领全院广大团员青年坚定理想信念,锐意奋发成才,为建设“特色鲜明,全国一流”的药科类高职院校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奋斗目标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

二、大会召开时间

拟定于2018年1月10日左右。

三、会议主要议程

(一)听取和审议共青团山西药科职业学院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选举产生共青团山西药科职业学院第一届委员会。

四、大会代表名额、构成比例及条件和产生方法

本次大会拟定团员代表108人,按照全院团员的2%选举产生。正式代表中,女代表不少于25%,基层团支部、非团学干部的团员学生和青年教职工的比例不低于70%。

代表名额的分配办法:根据各基层单位团员总数按比例分配到各选举单位。

团员代表的产生程序:以各基层团委为选举单位,由各选举单位按分配名额及构成要求,组织团员进行酝酿提名,根据多数团员的意见提出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应多于代表名额的20%,在报同级党组织和院团委审查通过后,提交本选举单位的团员代表大会进行差额选举产生参加大会的正式代表。

五、新一届团委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和产生办法

共青团山西药科职业学院第一届委员会拟设委员17人(委员候选人20人,差额3人);常务委员会拟设委员7人(常务委员候选人9人,差额2人);设书记1人,副书记5人(专职副书记2名,教职工挂职副书记1名,学生兼职副书记2名)。

本届委员会委员的产生程序:由上一届团的委员会广泛征求所属团组织和团员的意见,提出候选人预备名单,报学院党委和省直团工委同意后,提交大会主席团,经大会主席团初步确认,提交各代表团酝酿讨论,大会主席团根据酝酿讨论情况确定候选人名单,提交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本届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常务委员的产生程序:由上一届团的委员会提出建议名单,报学院党委和省直团工委同意后,提交委员会全体会议酝酿讨论,根据多数委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名单,提交新一届团委会选举。

六、组织工作

在院党委的领导下,成立由相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大会筹备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秘书组、组织组、宣传组、会务组和后勤保障组等,具体负责会议筹备工作。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复。

共青团山西药科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7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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