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全面反诈在行动”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作者:安全保卫部 时间:2023-07-09 点击数:

院属各部门、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全面提升我院广大师生识骗防骗的意识和能力,按照全国、全省的统一部署及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学校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全面反诈在行动”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晋教安稳函〔2023〕28号)文件要求,自即日起至年底,在全院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全面反诈在行动”宣传教育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压实工作责任

各部门、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立足校园阵地,紧扣“全面反诈在行动”主题,采取多样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坚持广泛宣传与精准宣传相结合,既要确保反诈宣传“无死角”,又要确保宣传内容“入脑入心”,切实取得宣传实效。教育师生不得参与、帮助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出租、买卖、出借手机卡、银行卡、网络社交账号网络银行账号,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维护广大师生利益。

二、强化宣传教育

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在假期、秋季开学后认真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做到“三个一”和“三个100%”。即,利用校园宣传栏、校园网络、校内广播等宣传工具,通过张贴宣传海报,播放宣传短视频等方式集中开展一次宣传教育;开展一次“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主题班会;组织广大师生学习一次《防范电信诈骗应知应会》或观看《反诈警示片》;广大师生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率要达到100%;师生员工防范电信网络诈骗责任书或承诺书签订率要达到100%;师生员工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要达到100%。

  1. 强化联动协作

    各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类社会资源加强宣传教育,并积极参与、主动配合公安等部门做好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工作。要建立健全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违法犯罪的工作机制,修订完善相关教师和学生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完善安全信息员制度,加强常态化排查洽理,严密防范师生参与、帮助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切实减少案件发生和师生财产损失,并积极向当地有关部门举报犯罪线索,有效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发生。

    请各部门、单位于7月17日、12月20日前,分别将活动总结和活动统计表(见附件)报安全保卫部。

    联系人:李金升

    邮箱:ykxywzbwb@126.com.

    附件:《山西药科职业学院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活动情况统计表》

                                                           安全保卫部

                                                           2023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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