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开学前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安全保卫部 时间:2023-09-04 点击数:
院属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开学前校园安全工作,严格落实校园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强化安全管理责任,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学院的安全稳定,现决定在全院开展一次无死角、全覆盖的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重点排查范围
(一)各部门、单位防火安全的组织和制度情况、消防设施设备情况;
(二)综合楼、教学楼、实训楼、图书馆、学生公寓、食堂、礼堂、家属院、水库、锅炉房、档案室等重点要害部位;
(三)地下仓库、施工现场、食堂操作间、供水、供电、供气以及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储存、使用等场所。
(四)建筑物安全,包括所有房屋、围墙、道路和与这些建筑物相配套的设施。
二、重点排查内容
(一)管理部分
各部门、单位防火责任是否清晰严密,各项防火制度是否科学完善,防火安全责任是否扎实落到每个岗位、每个人、每个环节;人员密集场所是否制定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重点岗位工作人员是否经过消防安全培训,日常巡查检查是否到位。
(二)消防设施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车通道、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规定;消防设施运行、消防栓状况以及灭火器材配置是否符合规定,室内室外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标准;实验室废弃化学危险品回收处置、易燃易爆或可燃物品堆放是否符合规定;办公室、学生宿舍是否有私拉乱接用电线路等。
(三)餐饮服务
1.重点加强对食堂的排查,严查原辅料进货查验、加工过程控制、成品销售留样、食品储存、餐饮用具清洗消毒等为重点环节,深入排查整治使用劣质原料加工食品、经营腐败变质或被污染禁用食品、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畜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等关键环节,严厉惩处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掺杂掺假和销售、使用过保质期的食品等违法行为。
2.全面排查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条件、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和餐饮从业人员健康证等方面情况。
(四)建筑物及附属设施
1.学院的房屋管理档案及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校舍建筑图纸资料以及供水、供电、供气设计图和施工图纸资料的管理是否规范。
2.在建及维修工程的日常安全管理是否规范,是否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并设立明显的警戒线和警示标志。
3.全面检查围墙、花坛、窗台、墙体附属物及其它绿化设施的安全。
三、自查要求
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检查到每一个容易发生问题的环节。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定人、定责、定期整改,对当前难以整改的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并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确保不发生问题。
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对照以上要求开展安全自查工作,填写《部门安全自查登记表》(加盖部门章),于9月8日下班前报送至安全保卫部,上交情况将作为部门安全工作考核依据。
附件:山西药科职业学院部门安全自查登记表
山西药科职业学院
安全保卫部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