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2014-2015-2学期勤工助学学生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用工部门根据《山西药科职业学院学生勤工助学活动实施办法》对2014-2015-2学期本部门勤工助学学生的工作进行考核,并填写《山西药科职业学院勤工助学学生考核表》(附件)。
二、 9月18日前,各用工部门将《山西药科职业学院勤工助学学生考核表》报送学生工作部(处)。
三、学生工作部(处)将对各用工部门的考核结果进行审核,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学生不予发放勤工助学岗位报酬。
附件:山西药科职业学院勤工助学学生考核表(附件见OA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