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门简介
- 工作职责
学生工作部(处)工作职责
学生工作部(处)工作职责
一、思想政治教育
1、制定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施办法及相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学生学风建设工作、新生入学教育、毕业生思想教育及在校行为养成教育和其他日常教育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及各系做好大学生思想动态的研判和分析,了解大学生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并负责指导各系大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4、做好大学生的爱国主义教育工作。
5、做好大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稳定工作。
二、学生管理
6、建立健全大学生日常管理制度体系,并进行监督和管理。
7、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审核和管理。
8、大学生和班级的评先评优工作、各类奖学金的评审发放和管理工作。
9、大学生国家助学金、困难学生补助、生源地助学贷款、入伍学生学费资助、勤工助学等资助金审核发放和管理工作。
10、校方责任险的投保,协助办理理赔事宜。
11、配合做好大学生社会实践、科技创新、校园文化建设及各项重大活动的组织、指导工作。
12、接待、处理大学生来信来访。
13、大学生违纪处分工作。
14、学生公寓全面管理工作。
15、学生档案管理工作。
三、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
16、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服务。
17、对全院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进行普查、统计、分析、建档和辅导工作。
18、帮助特殊学生进行心理危机干预。
19、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建设。
20、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工作。
四、辅导员管理
21、制定大学生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规划及相关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2、做好大学生辅导员进修培训及学历学位提升的组织管理工作。
23、做好大学生辅导员日常管理、评优评先及考核工作。
五、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
24、受理《山西药科职业学院学生申诉处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学生申诉。
25、向有关单位(部门)和人员调查取证,查阅文件和资料。
26、对申诉进行复查处理,并做出申诉复查决定。
27、对学院及其职能部门和系违反《山西药科职业学院学生申诉处理暂行办法》的行为,依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提出处理建议。
六、完成学院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