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班级: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及办公室函〔2023〕15号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2023年清明节放假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放假时间
4月5日(星期三)放假一天(4月4日17点后学生可离校,4月5日19点前返校)。
二、公寓辅导员值班安排
4月5日 |
星期三 |
1号公寓 |
黄高伟 |
18734894948 |
杨 亮 |
18335183911 |
2号公寓 |
马明星 |
18734871219 |
刘鹏丽 |
18035167666 |
3号公寓 |
曲 靖 |
13453460989 |
牛成丽 |
15135862806 |
4号公寓 |
王艺芳 |
18834100238 |
宋晓萌 |
16635137387 |
三、相关要求
(一)各系要加强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倡导学生绿色文明祭祖;做好公寓值班和巡检巡查工作,如遇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学院节日假期的安全稳定。
(二)教育学生在放假期间要注意个人人身和财产安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防止上当受骗;要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树立我院大学生良好的社会形象。
(三)假期出行的同学要向辅导员报备,如实填写行程,批准后方可出行;外出注意交通安全,选择正规合法的交通工具,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树立交通安全意识,不乘坐非营运车辆和营运超员车辆,杜绝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四)假期期间,要注意天气变化,及时增减衣物;不到无安全设施或人迹稀少的野外游玩,不要单独外出,严禁到野外游泳,防止溺水。
(五)假期期间,要树立防盗防诈骗意识,时刻提高警惕,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辨别是非的能力。注意财产安全,防范网络电信诈骗。
(六)假期期间,要注意饮食卫生,少食生冷、油腻、烧烤类的食物,不到没有卫生许可证的摊点就餐,购买食品要查看保质期,防止误食过期变质食物,三餐要规律,多食水果蔬菜。
(七)要保持通讯畅通、定期与老师取得联系。要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参加非法活动,文明使用网络,不信谣,不传谣。
学生工作部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