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清明节放假有关学生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4-04 点击数:

各系、各班级: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及办公室函〔2023〕15号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2023年清明节放假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放假时间

4月5日(星期三)放假一天(4月4日17点后学生可离校,4月5日19点前返校)。

二、公寓辅导员值班安排

4月5日

星期三

1号公寓

黄高伟

18734894948

杨 亮

18335183911

2号公寓

马明星

18734871219

刘鹏丽

18035167666

3号公寓

曲 靖

13453460989

牛成丽

15135862806

4号公寓

王艺芳

18834100238

宋晓萌

16635137387

三、相关要求

(一)各系要加强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倡导学生绿色文明祭祖;做好公寓值班和巡检巡查工作,如遇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学院节日假期的安全稳定。

(二)教育学生在放假期间要注意个人人身和财产安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防止上当受骗;要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树立我院大学生良好的社会形象。

(三)假期出行的同学要向辅导员报备,如实填写行程,批准后方可出行;外出注意交通安全,选择正规合法的交通工具,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树立交通安全意识,不乘坐非营运车辆和营运超员车辆,杜绝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四)假期期间,要注意天气变化,及时增减衣物;不到无安全设施或人迹稀少的野外游玩,不要单独外出,严禁到野外游泳,防止溺水。

(五)假期期间,要树立防盗防诈骗意识,时刻提高警惕,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辨别是非的能力。注意财产安全,防范网络电信诈骗。

(六)假期期间,要注意饮食卫生,少食生冷、油腻、烧烤类的食物,不到没有卫生许可证的摊点就餐,购买食品要查看保质期,防止误食过期变质食物,三餐要规律,多食水果蔬菜。

(七)要保持通讯畅通、定期与老师取得联系。要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参加非法活动,文明使用网络,不信谣,不传谣。

学生工作部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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