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和校内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admin 时间:2016-10-29 点击数:
一、指导思想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和校内奖助学金评选工作是学院学生工作的常规工作、重点工作,更是加强学生管理教育的重要途径。各系和班级要高度重视测评和评选工作,充分发挥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和校内奖助学金评选的激励作用,推动班级管理水平、班风学风建设向更高目标迈进。
(一)各系要对班级的测评和评选工作进行有力指导,并对班级上报的结果进行抽查督导,确保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二)班级辅导员作为班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按照学院有关办法执行,确保程序规范、结果公认、资料完整。
(三)对于测评和评选结果有异议的,要及时了解、核实情况、作出反馈。如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暗箱操作等违规违纪现象,经核实事实清楚的,一律取消班级集体的各类评奖评优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在评选校内奖助学金时,应结合学生情况、班级人数等实际,统筹兼顾、合理分配。
三、校内奖助学金名额
经核算,学生校内奖助学金名额如下:校内奖学金288人、校内助学金617人、勤工助学金161人、特困生补助6人。 预计发放金额60万元。
四、时间安排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各班级在11月4日前报所属系。校奖助学金评选结果,各系在11月8日前报学生工作部(处)。
附件:1.班级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校内奖助学金推荐表
2.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校内奖助学金发放表
(附件见OA网)
学生工作部(处)
2016年10月29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