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药科职业学院工会委员会,在学院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为根本活动准则,按照《中国工会章程》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认真履行参与、维护、建设、教育四项基本职能。
学院坚持党委领导下的“双代会”制度,大力加强教代会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教代会各项职权,充分发挥教代会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参与的职能。充分调动和发挥教职工在学院发展、建设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学院管理,实行民主办学,推进依法治校。
山西药科职业学院工会委员会大力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开展理论学习和工会工作研讨,努力提高工会工作的水平。坚持以思想、作风建设为重点,健全机构、完善制度,建立了每月例会制度,业务学习制度,集体议事制度;制定了工会经费管理使用规定、工会各岗位职责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使工会工作逐步达到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促进各项工作上档次,上水平,不断增强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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