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优秀女教职工的通知
作者:admin 时间:2010-09-15 点击数:
院属各党总支(支部)、各单位、各分工会:
一年来,我院女教职工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投身于学院的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各项事业中,无私奉献、锐意进取,创造了一个又一个的可喜成绩,充分发挥了“半边天”的重要作用,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典型和骨干力量。为进一步激发她们的聪明才智和创造精神,决定在2011年“三八”节之际,对过去一年中,成绩突出的优秀女教职工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在工作一年以上的在岗女教职工中评选。二、参评时间2010年1月至2010年12月。三、评选条件1、品德高尚,无私奉献,在本单位(部门)有一定的感染力,受到本单位(部门)师生的广泛赞誉。2、忠实履行岗位职责,注重工作实绩,爱岗敬业,勇于创新,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工作中成绩突出。3、在家庭建设中争做好女儿、好媳妇、好妻子、好母亲,创建和谐、和睦、民主、平等的家庭氛围。4、认真履行会员义务,按时缴纳会员会费,积极参加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5、年出勤率须达到95%以上。四、评选要求 1、评选工作在各党总支(支部)的统一领导协调下,由各分工会组织实施。2、评选工作要自下而上,遵循民主推荐的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推荐,做到宁缺勿滥。3、被推荐的优秀女教职工要认真填写“优秀女教职工推荐表”,同时报送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事迹材料标题用小二号黑体,内容用三号仿宋体。4、各分工会务于2011年1月10日前将评选结果和材料报送院工会办公室。 附:1、优秀女教职工名额分配表2、优秀女教职工推荐表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