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工会工作先进集体、优秀工会工作者和工会工作积极分子的通知
作者:admin 时间:2015-12-15 点击数:
晋药院工字〔2016〕1号
关于表彰工会工作先进集体、优秀工会工作者和工会工作积极分子的通知
各分工会:
按照院工会《关于做好2015年度工会工作总结和评优工作的通知》(晋药院工字〔2015〕4号)文件精神,各分工会进行了评选推荐,经院工会委员会认真审核,决定对药学系分工会、机关分工会、工商管理系分工会、中药系分工会4个先进集体,韩晋平等8名优秀工会工作者,尹宏伟等66名工会工作积极分子予以表彰。
全院教职工要以先进为榜样,团结进取,奋发向上,为推进学院各项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不断创造新业绩。
山西药科职业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