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通报19起违纪案:近半因违反工作纪律受处
作者:admin 时间:2014-04-21 点击数:
中新网太原4月14日电 (任丽娜)山西省纪委14日对外通报了1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其中,9人因违反工作纪律而受到处分。
1.段新红,女,山西省临汾市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大办婚丧喜庆事宜,2014年3月给予撤职处分。2.马增云,男,中信机电制造公司山西冲压厂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公款大吃大喝,2014年3月给予党内警告处分。3.潘日生,男,山西省朔州市怀仁县河头乡东昌城村主任,大办婚丧喜庆事宜,2014年3月给予党内警告处分。4.丁连贵,男,山西省忻州市神池县住建局干部,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2014年3月给予留党察看处分。5.张晓红,男,山西省忻州市代县公安局拘留所所长,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2014年3月给予党内警告处分。6.曲文林,男,山西省忻州市五寨县刘台办事处主任,收送节礼,2014年3月给予党内警告处分。7.段鹏翔,男,山西省吕梁市方山县安监局干部,违反工作纪律,2014年3月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8.张秀梅,女,山西省吕梁市兴县国税局科员,违反工作纪律,2014年3月给予行政警告处分。9.刘玉平,男,山西省吕梁市中阳县检察院副检察长,违反工作纪律,2014年3月给予党内警告处分。10.程会堂,男,山西省吕梁市岚县粮食局干部,违反工作纪律,2014年3月给予行政警告处分。11.杨乃明,男,山西省吕梁市岚县粮食局干部,违反工作纪律,2014年3月给予行政警告处分。12.孔令敏,男,山西省晋中市昔阳县人社局人才中心主任,违反工作纪律,2014年3月给予行政记过处分。13.张喜庆,男,山西省晋中市昔阳县政务大厅住建局窗口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2014年3月给予行政警告处分。14.孟利民,男,山西省晋中市太谷县国税局税源管理分局干部,违反工作纪律,2014年3月给予行政记过处分。15.武志江,男,山西省晋中市太谷县国税局税源管理分局局长,工作人员中午饮酒,追究主要领导责任,2014年3月给予党内警告处分。16.程炳章,男,山西省晋中市太谷县卫生局胡村卫生院院长,擅自口头批准下属长期请假脱岗,2014年3月给予行政降级处分。17.庞连生,男,山西省晋中市祁县园林局路灯管理所所长,违反工作纪律,2014年3月给予行政记过处分。18.曹立红,男,山西省永济市工矿办综合办公室副主任,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4年3月给予党内警告处分。19.吕胜利,男,山西省永济市住建局工程管理处主任,大办婚丧喜庆问题,2014年3月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山西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