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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抓住五一重要节点持续发力纠“四风”

作者:admin 时间:2014-04-28 点击数:

对顶风违纪零容忍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改进作风要一个环节一个环节抓,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用问题倒逼抓,不是喊喊口号就过去了。山西即是如此,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坚持不懈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问题,打响了一场改进作风的攻坚战、持久战,严查顶风违纪行为,取得了令人欣慰的成绩。“喊破嗓子,不如做出样子”,广大群众感受到各级领导干部为民务实清廉的新作风和新变化。

今年已有377人因违反八项规定受处

中央八项规定颁布以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特别是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聚焦 “四风”问题,突出问题导向,从清退“会员卡”“违规用车”,到治理 “文山会海”“公款吃喝”“奢侈浪费”“节日歪风”“楼堂馆所”“协会乱象”,一个环节接着一个环节抓,一个循环接着一个循环抓,一个时间节点接一个时间节点抓,严肃查处了“吃拿卡要”“小金库”“以权谋私”“损害群众利益”“借婚丧喜庆收敛钱财”“滥发津补贴”等违规违纪问题,大小齐抓,不留死角。

省纪委副书记辛旭光表示,通过一系列专项整治,全省各级在调查研究、会议活动、文件简报、出差出访、警卫勤务、新闻报道、文稿发表、勤俭节约等方面有明显改进。从了解的情况看,按惯例召开的全省性工作会议明显减少,小范围、人数少的座谈、调研会议,解决问题、注重实效的专题会议明显增多。能在本机关举行的会议,一律不安排在宾馆和其他经营性场所;能用电话说清楚、交待明白的事情绝不开会,能发函解决的问题决不发文件,能口头汇报说清的事情决不用简报。

省纪委和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职、铁面执纪,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开展执纪监督,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坚决纠正和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严肃追究了一批党员领导干部的纪律责任。继去年全年查处1107个违反八项规定的问题,处理1225人,给予党政纪处分991人,今年截至3月底,我省又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271个,处理377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274人。

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全省党风政风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普遍好评。据2014年1月国家统计局对山西省的民意调查报告显示,在回答“您认为今年中央八项规定贯彻执行的效果如何”时,认为“很有效”和“比较有效”两项的综合好评率达89.76%。

抓住“五一”节点 强化执纪监督节

假日往往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节点。“五一”将至,“四风”问题是否会有所抬头?是否会以更加隐蔽的形式出现?对此,省纪委有着清醒认识。

辛旭光表示,实践证明,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刹风整纪,是一个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去年,我省就抓住中秋国庆这一重要时间节点,不仅向全省党员干部发出廉洁过“两节”的公开信,而且开展明察暗访,收到良好效果。今年也要抓住“五一”这个节点,出重拳、出实招,铁面执纪,坚决纠正“四风”。目前,省纪委已派出专项检查组,分赴11个市开展监督检查、明察暗访,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有关实施办法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

今年“五一”,“四风”表现形式也会与以往有所不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已有一年多,各地明目张胆大吃大喝、公车私用等问题少了,公款吃喝由明转暗,转移到住家户、单位食堂、乡村农家乐等场所,甚至转入更为隐蔽的豪华私人会所活动,有的党员干部在婚丧嫁娶之时把宴请分成几次搞,或者不摆宴席照收红包,网上出现的电子礼品卡也成为收送礼品的“隐身衣”。

这些难发现、难取证的违规行为,无形中给执纪监督增加了难度。辛旭光分析,从我省查处情况看,违反工作纪律、大操大办和公车私用这三个问题一直久居前列,仍将是下一阶段治理重点。“五一”期间“四风”突出问题应该集中在所谓“节日病”上,诸如: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收受礼金、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方面。省纪委将向全省各地派出督查组,进行明察暗访,对顶风违纪行为一律零容忍,决不姑息,决不手软,发现一起就坚决查处一起。

落实主体责任 严防“四风”反弹

纠风之难,难在防止反弹。“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这不是一句空话,而要体现出长期坚持、永不懈怠的精神和劲头。

首要的环节,就是各级党委(党组)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必须自觉担负起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

辛旭光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党章赋予各级党委的重要职责。各级党委要紧盯有可能发生的“节日病”,抓早抓小,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敢抓敢管、坚决纠正。如果主体责任履行不力,就要严肃问责。特别是在“五一”这个节点,如果发现所在地区、部门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的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不仅要对违纪者进行严肃处理,而且要按照相关规定,对有关党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

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履行监督责任,聚焦“四风”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坚决查处,形成震慑。纪检监察机关如果不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敷衍塞责,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相关纪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责任。

研究新情况 解决新问题

从总体上看,我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可是,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辛旭光对此并不回避。

虽然狠抓了一年多时间,但是,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还未完全成为全体党员干部的行动自觉。一些领导干部对作风建设的长期性、艰巨性准备不足,极少数干部简单地当成“一阵风”“一场运动”,认为只是“雨过地皮湿”,对到底能坚持多久,到底有多大力度,还在等待观望;有的僵化执行,应付了事,一味要求上级给予明确的规定,在行动上伺机观望,在查处上护短遮丑;甚至有的领导干部心存侥幸、顶风违纪。

特别是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有待深入研究,新苗头新倾向需引起高度重视。八项规定在执行过程中,一些地方和部门在实事求是遵循原则和结合实际灵活运用政策方面,研究得不够、功夫下得不够,主观能动性发挥不够,比如,在接待方面,如何把握企业商务接待和公务接待、外事接待和公务接待的问题;在会议活动方面,狭义理解精简会议,该开的会不开或为短而短,不求实效,调研只讲数量不讲质量,演变成一种新的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问题;在清理规范公务用车方面,如何避免造成闲置浪费,公车改革后,如何防止“既拿钱又坐车”现象出现,如何解决好基层边远地区公务出行等问题……辛旭光说,这些具体问题,需要切合实际、实事求是的区别对待和配套政策的研究。

制度是管根本的。严防“四风”反弹,关键要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我省实事求是进行制度创新,既防止“一刀切”的机械执行,也防止“一锅烩”的混沌倾向,在去年底今年初针对“四风”突出问题展开的26个专项整治中,有20个专项整治出台了31个禁止性规定,其中包括《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精简会议活动和文件简报的实施办法》《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实施办法》《关于党政机关领导干部省内公务活动中接待从简的规定》《关于加强学会、协会管理的规定》等。下一步,将在注重自上而下顶层设计的同时,探索在一定区域、范围内设置规范统一、具体可行的办法,用制度约束自由裁量权,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相信通过综合整治、持续发力,党的优良作风一定会在三晋大地扎根、开花、结果,蔚然成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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