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工作部工作职责

作者: 时间:2022-12-21 点击数:

人才工作部负责全院人才队伍、人事管理、教师队伍建设等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根据学院发展战略,统筹全院人才工作,确定学院人才发展战略,研究审核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各项人才政策。

2.负责编制人才引进计划,服务、协调各系部引进海内外高端人才,培养校内拔尖人才,构建人才工作体系;负责特贴专家及各级各类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的遴选和管理工作。

3.协调学院各相关职能部门,做好人才工作相关的各项服务与保障工作,统筹管理全院人才队伍建设资源,解决人才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4.负责人才队伍、师资队伍和师德师风等建设工作。

5.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山西省的人事政策法规,负责学院各类人事制度的制定与完善,报学院审定后组织执行。

6.负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岗位设置的申报、审批、审定和管理工作。

7.负责公开招聘、人员流动和军转安置工作。

8.负责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以及技术等级的评审、推荐、聘任和管理工作。

9.负责年度目标考核、教职工考核、教师资格认定、教师节表彰、各类人员培训计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等工作。

10.负责教职工工资绩效等分配制度的制定、考核与管理。

11.负责教职工各类社会保障事务的协调及管理工作。

12.负责办理教职工的请假、销假手续以及教职工国内外探亲、自费出国的审批和管理工作。

13.负责教职工死亡的丧葬费、抚恤金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及教职工劳动保护、因工伤残待遇的管理工作。

14.负责普通教职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15.完成党委、行政及学院专项工作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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