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工作部工作职责
作者:admin 时间:2022-12-21 点击数:
人才工作部在学院党委领导下,负责全院人才队伍建设、教职工队伍建设以及人事管理服务等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根据学院发展战略,统筹全院人才工作,确定学院人才发展战略,研究审核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各项人才政策。
2.负责编制人才引进计划,服务、协调各系、部引进高端人才,培养校内拔尖人才,构建人才工作体系;负责特贴专家及各级各类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的遴选和管理工作。
3.协调学院各相关部门,做好人才工作的各项服务与保障工作;统筹管理全院人才队伍建设资源,解决人才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4.协调开展山西省、太原市的人才补贴申报等工作。
5.贯彻执行国家和山西省的人事政策法规,负责学院各类人事制度的制定与完善,报学院审定后组织执行。
6.负责机构设置、岗位设置、人员编制的申报、审批、审定和管理工作。
7.负责公开招聘、人员流动和军转安置工作。
8.负责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以及技术等级的评审、推荐、聘任和管理工作。
9.负责年度工作考核、教职工考核、教师资格认定、教职工培训方案(计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等工作。
10.负责教职工工资绩效等分配制度的制定、考核与管理。
11.负责教职工各类社会保障事务的协调办理及管理工作。
12.负责办理教职工的请假、销假手续以及教职工国内外探亲、自费出国的审批和管理工作。
13.负责教职工死亡的丧葬费、抚恤金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及教职工劳动保护、因工伤残待遇的管理工作。
14.负责普通教职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15.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