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min 时间:2011-06-21 点击数:
各位毕业生:
2009届之前(含2009届)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现已超过两年择业期,按政策已全部派遣至生源所在地教育局。现就业报到证存放在招生就业处,请毕业生速到招生就业处领取就业报到证并办理相关手续。
注意事项:
1、毕业生携带本人毕业证原件领取就业报到证。
2、就业报到证原则上由本人领取,不能代领。由于特殊原因,需要代领就业报到证的毕业生,代领人须携带委托书、本人毕业证复印件以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领取时间为每周一上午、周二全天、周三上午(节假日除外)。
4、联系电话:0351-2215805
招生就业处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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