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药科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与考察公告

作者: 时间:2023-07-03 点击数:

根据《山西药科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相关要求,现将体检与考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确定

根据《山西药科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中关于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的规定,即“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山西药科职业学院组织实施。”, 现将体检与考察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二、体检

(一)体检时间:2023年7月7日上午8:00时

(二)体检报到地点:山西药科职业学院东校门口

体检地点及注意事项将电话通知(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请留意接听电话,期间考生联系方式变更的请及时与人才工作部联系。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自愿放弃招聘录用资格。

(三)体检标准

体检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按照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可在体检结果告知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到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学校、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四)注意事项

1.应聘体检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和本人近期一寸红底照片参加体检。

2.体检费用自理,由体检机构现场收取。体检前做好饮食、休息等体检准备,体检当天上午请保持空腹。

3.体检实行封闭管理,请遵守体检纪律,不得与外界联系,违者取消聘用资格。

4.对于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造成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

三、考察

学院成立考察小组,实地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与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国内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学习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其他人员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根据报考比例和实际情况按考试总成绩顺次递补。

注: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存在问题,随即取消其资格。

联系电话:0351-7820622


附件:山西药科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参加体检与考察人员名单

附件:山西药科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与考察人员名单.xls


山西药科职业学院

2023年7月3日

版权所有:山西药科职业学院
地址:   电话:0351-7820630  邮箱:sxykzyxyjw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