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9日下午,我院在综合楼523会议室组织召开教师岗位职称评审评价标准论证会,会议由院长张轩萍主持,相关院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术委员会委员、教师代表、工会代表和教学系、部主任参加会议。
会上,人才工作部详细解读了学院2023年教师职称评审的政策依据、评审要求、评审原则、评审条件、评价标准等内容;并将在全院范围内征集到的关于对《山西药科职业学院2023年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评价标准》的意见建议进行报告,听取与会人员的分析、讨论。教务部就有关竞赛、教材、教学成果等方面做了认定解释;科研中心围绕论文、专利、期刊目录等做了说明。参会人员对评审评价的各项要求、条件和标准,做了认真分析、讨论、研究,并结合学院实际多维度、多角度充分论证评审评价标准。大家积极发言,交流碰撞,提出了切合实际、有效可行的建议意见。
张轩萍院长做了总结并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肯定了本次职称评审评价论证会议的组织、召开;肯定了同志们的积极参与、建言献策、有效论证。二是要求下一步职称评审评价工作,做到条款梳理明确、评价标准清晰,要通过本次评价标准的论证及未来职称评审工作,在学院绩效评价中起到积极的正面导向作用。三是要求职称评审工作中,做好职业教育、学院实际、破除“五唯”顽瘴等的有效结合,做到相互补充、促进提升。四是强调职称评审工作、评价标准要符合上级政策要求,做到经得起审核、主动接受监督,公开、公平、公正。五是希望我院教师岗位职称评审工作体现政策性、灵活性、时效性和指导性,为教师个人发展指明努力方向,促进教职工主动提升能力、增强素质,为学院高质量发展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