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终注重维护党内法规制度统一性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发挥备案审查和清理机制作用,着力维护党内法规制度统一性。
十年磨一剑。备案审查工作全面开展10年来,伴随着实践发展不断深入,从立起来、动起来到实起来、严起来,功能作用日益显现。
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加大党内法规备案审查和解释力度”。
2018年1月,在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宪法法律的衔接和协调,加强党内法规备案审查工作”。
2021年12月,全国党内法规工作会议强调,“备案审查工作要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彰显监督功能、发挥纠错作用,有效维护党内法规制度的统一性”。
10年来,各地区各部门向党中央报备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3.5万件,不少问题被及时发现并予以纠正。随着备案审查制度的日趋完善,备案主体广泛覆盖,审查力度不断加大,审查重点更加突出,备案审查的严肃性权威性普遍确立起来。
轻装好策马。清理机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有力推动党内法规制度“瘦身”、“健身”。
2013年7月,《中共中央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发布,这是党中央部署开展党的历史上第一次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重要成果。这次集中清理,针对的是新中国成立至2012年6月期间出台的中央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央纪委以及中央各部门和各省区市党委同步开展清理。
2018年11月,党中央部署开展第二次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与此同时,还部署开展涉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军民融合发展法规文件专项清理工作。
2022年4月,党中央部署开展涉计划生育中央文件专项清理工作。
10年来,通过集中清理、专项清理,共决定废止、宣布失效和修改中央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923件,更多的法规文件通过即时清理实现“新陈代谢”。随着清理机制愈加完善,协调联动愈加顺畅,清理工作步入常态,有力保证了党内法规和党的政策协调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