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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人事部工作职责

作者:组织人事部 时间:2024-01-19 点击数:

组织人事部是在学院党委领导下,负责全院党的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学院党的组织建设,根据上级党委关于组织工作的规划、要求,提出贯彻落实的措施和意见,经学院党委确定后组织执行。

2.负责承办学院党员大会的组织工作;负责指导所属党总支、党支部的基层党组织建设;负责承办学院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等有关事宜;负责学院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干部和先进党组织评比和表彰活动,适时向上级党组织推荐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干部和先进党组织;指导各党总支抓好组织员队伍建设。

3.负责贯彻落实党的干部路线和干部政策,提出制定干部制度改革和干部队伍建设的规划和方案,制定和完善干部管理各项制度,经学院党委批准后负责组织落实。

4.负责全院科级以上干部的选拔、培养、调整、奖惩和考核工作;负责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相关工作;负责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和管理;负责副科级及以上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5.做好干部和人才挂职锻炼工作。

6.负责党员干部因公出国的政治审查和副处级干部因私护照管理工作。

7.负责贯彻发展党员工作方针,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积极慎重地做好吸收新党员工作;负责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党费的收缴、使用、管理和统计等工作。

8.负责党内年报表统计、接转党的组织关系;

9.负责办好学院党校,指导和检查工作,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做好党员、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

10.负责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

11.负责离退休人员相关工作。

12.完成党委及学院专项工作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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