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是巩固和拓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的重要举措,是党的建设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为扎实有效地在我院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按照中央、省委的要求和上级党组织的部署,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坚持科学发展,创建高水平有特色的高职院校”为主题,在全院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努力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坚强堡垒,把党员队伍建设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骨干力量,为实现学院第一次党员大会确定的发展目标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和组织保证。
(一)推动科学发展。要始终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分析职业教育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明确办学定位,理清发展思路,把握工作重点,彰显办学特色,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增强学院的发展能力。
(二)构建和谐校园。要以校园文化建设为载体,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为重点,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及时掌握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切实关心大学生健康成长,努力营造民主、文明、和谐、平安的办学环境。
(三)服务师生员工。要牢记党的宗旨,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尊重、真诚关心、主动服务师生员工,积极为师生员工办实事、办好事。帮助他们及时解决工作、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充分调动师生员工参与学院改革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四)培养优秀人才。要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探索人才培养和成长规律,以职场需求为目标,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要积极推进党员联系班级制度,发挥党员在大学生成长成才中的引领示范作用。加强对学生的理想信念教育、道德教育和素质教育,努力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五)加强基层组织。要理顺党总支(支部)的工作建制和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党内生活制度,创新党组织活动的内容和方式,大力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要做好在大学生和青年教工中发展党员工作,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工作活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通过基层党组织建设,带动学院各级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团组织建设。
创先争优活动,以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要求是,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努力做到“五个好”:一是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党员队伍好。党员素质优良,有较强的党员意识,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工作机制好。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运行顺畅有序;四是工作业绩好。本单位各项工作成绩显著,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事迹突出。五是师生反映好。基层党组织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师生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二)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是: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一是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三是带头服务师生。积极帮助师生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师生正当权益。四是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带头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五是带头弘扬正气。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紧密联系学院实际,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把广大党员吸引到活动中来,进而带动全院师生员工参与学院的改革和建设。时间从2010年6月至2012年中共十八大召开前。整个活动分两个阶段、五个环节推进实施。
第一阶段:从2010年6月—2011年“七一”前,着重围绕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开展活动,兴起创先争优的热潮。
第二阶段:从2011年7月—2012年“七一”前后,着重围绕向党的十八大献礼开展活动,引导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以昂扬的精神风貌、一流的工作业绩,向党的十八大献礼。
1、动员部署。院党委研究制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安排部署,搞好宣传发动。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委关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相关文件,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参与创先争优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公开承诺。各党总支(支部)要进一步组织党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明确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要求、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在此基础上,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和服务面向,研究制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工作方案。方案要做到目标明确,任务具体,措施得力,责任落实,要有定性指标、定量指标、时间节点和责任人。每个党员要提出参加活动的具体打算。并采取适当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做出承诺,接受师生员工的监督。
3、领导点评。各党总支(支部)要把创先争优活动融入日常工作之中,服从服务于学院中心工作和发展大局,原则上要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议,专题研究创先争优活动的推进情况,每季度召开一次阶段性活动总结大会,由总支(支部)书记进行总结和工作安排,领导小组成员进行点评,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努力方向,有关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学院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每季度向领导小组进行一次专题汇报。领导小组成员要深入党总支(支部),参与活动,加强指导。党委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对活动情况进行专题总结,安排部署,确保活动扎实推进。
4、群众评议。对党总支(支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情况,院党委将适时组织党员、群众进行评议;对党员参加活动的情况,党总支(支部)要组织党员互评和群众评议。通过评议,发现问题,改进工作。评议结果在相应范围内公开,并建立专项台账,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评议原则上每半年一次。
5、评选表彰。要制定党总支(支部)创先争优活动考评细则,制定党员参与创先争优活动考评办法,严格对创先争优活动的考核。2011年“七一”前和2012年“七一”前,将组织评比表彰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评选工作以群众评议和考核结果为重要依据,坚持注重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层层推荐、党委审批的方式产生表彰对象。
1、学院成立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建立党委统一领导、职能部门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组织机构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组织部。组织部部长冯晓中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2、各党总支(支部)相应成立创先争优活动领导机构,党总支(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
3、学院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和联系要求,指导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各党总支(支部)要结合自身实际,针对教学、管理、服务、学生、生产等不同类别、不同岗位特点,进一步明确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具体条件,突出创先争优活动主题,精心设计特色鲜明、务实管用的活动载体,不断提高创先争优活动的实际效果。
充分发挥校报、广播、校园网、宣传栏、信息简报等宣传媒体的作用,浓厚宣传教育氛围,形成正确舆论导向。突出宣传上级党组织关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指示精神,及时发现、宣传、推广我院创先争优活动中的先进事迹,扩大创先争优活动的知晓率和覆盖面,坚持典型引路,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促进活动扎实开展。
处理好创先争优活动与其他各项工作的关系,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与巩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新形势下基层党建工作创新、贯彻落实学院第一次党员大会精神、加强内涵建设和作风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做到创先争优活动与日常工作两不误、两促进,统筹兼顾,协调推进。
通过召开座谈会、经常性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了解活动进展,通报活动情况,研究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确保创先争优活动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取得预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