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辅导员职业能力提升专题网络培训的通知

作者:admin 时间:2016-03-28 点击数:

学生工作部(处)函〔2016〕8号

关于开展辅导员

职业能力提升专题网络培训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培训规划(2013-2017年)》(教党〔2013〕9号),进一步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培养培训工作,指导高校辅导员积极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升高校辅导员专业化、科学化水平,经研究决定,组织我院辅导员及相关学生管理干部参加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举办的第三期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网络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通过专题网络培训,促进辅导员进一步坚定职业理想,提升专业素养,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认知水平和研究能力,提高运用所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推动辅导员工作从传统的自发性、经验型向现代的自觉性、科学型转变。

二、培训时间及对象

(一)时间:2016年4月15日—2016年7月11日

(二)对象:学院学生工作部(处)全体人员,各系副书记、分团委书记,全体辅导员。

三、培训任务及具体要求

培训任务包括以下四个环节:课程学习、互动交流、成果撰写、结业考试。

(一)课程学习及学时

必修课:参训学员在专题培训期间须完成40学时(45分钟/学时)课程的学习任务。必修课将根据相关要求,由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中国教育干部网络学院”统一打入必修课表供学员学习。

(二)互动交流

为进一步加强培训效果,在参训期间,学员须参与网上互动交流。具体包括:

1.班级研讨

参训学员在班级管理员的组织下,在“我的课堂”——“班级研讨”处参与班级集中研讨,以“提升辅导员的职业能力” 为研讨主题,要求参训学员个人发帖数不少于2条。

2.论坛交流

中国教育干部网络学院已在论坛开通《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专题网络培训》专题版块栏目,供参训学员与全国范围内的教育同行进行交流互动,共同提高,分享学习成果。

(三)成果撰写

培训期间,参训学员要结合培训目标、内容和自身工作实际,撰写一篇学习心得作为本次培训的培训成果。

撰写要求:主题鲜明、语言通顺、条理清晰、结构完整、逻辑严谨,字数要求3000字左右。

(四)结业考试

培训期间,参训学员在结束40学时的课程学习后,在“我的课堂”——“在线考试”参加结业考试,通过考试后获得由国家教育行政学院颁发的“学时证明”。

(五)考核认证

1.考核环节与考核权重设置

必修课40学时,占考核权重100 %;班级主题研讨发言数2条;撰写学习心得数1篇;结业考试数1次。

2.认证形式

参加本次专题网络培训班的学员,在完成所有必修课40总学时,并通过在线考试,所学学时可计入干部培训档案。

四、学习时间进度安排

阶段

时间

学习任务

要求

第1阶段

2016.04.15前

账号注册

学员完成账号注册。

第2阶段

2016.04.13-2016.04.15

绑定学习卡

①培训启动。

②在规定时间内,学员须完成“学习卡”绑定并开始上线学习。

第3阶段

2016.04.15-2016.07.11

完成各项学习任务

①学员根据学习任务安排学习计划。

②学习规定学时的视频课程。

③学员进行交流互动、完成研修成果。

④学员参加结业考试。

第4阶段

2016.07.11-2016.07.18

认证结业

①完成培训工作总结。

②制作学时证明。

五、注意事项

2.关于培训范围。学院为学院学生工作部(处)全体人员、各系副书记、分团委书记和全体辅导员每人分配一个学习卡卡号和密码(见附件1),用于本人的学习和考核。注意:考核和考试环节必须由本人独立完成。

3.联系方式。如有问题请与学生工作部(处)范张姣联系,咨询电话:13994281690。

附件1:山西药科职业学院辅导员网络培训学习卡分配一览表(详见OA通知)

学生工作部(处)

201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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