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清明节放假有关学生工作的通知

作者:admin 时间:2017-03-30 点击数:

各系、各班级:

根据国家假日安排,为使广大同学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假期,现将2017年清明节学生放假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2017年4月2日至4日放假,共3天。4月5日起正常上课。

二、各系在放假前要切实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教育学生在放假期间要注意个人人身和财产安全,外出注意交通安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防止上当受骗,杜绝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要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树立我院大学生良好的社会形象。凡假期不离开学校的学生应在校内学生公寓住宿,自觉遵守学院的有关规章制度。

三、各系要严格学生请销假制度,准确掌握学生假期的去向。各系应于3月31日下午3:00前将本系学生留校情况汇总后书面报送学生工作部(处)。4月4日晚7:00,要求各系负责人和辅导员亲自到校检查学生返校情况和其身体状况,了解未返校学生去向及原因,并及时联系家长。各系要将学生返校情况汇总后于当晚8:00前书面报学生工作部(处)。对无故逾期返校或者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离校的学生,要依据校纪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四、学生工作部(处)将在清明假期安排人员在校值班,假期期间的学生事务请与值班老师联系。

特此通知

附件:1.2017年清明节放假期间学生留校情况统计表

2.2017年清明节放假学生返校情况统计表

3.2017年清明假期学生工作部(处)值班表

(附件见OA网)

学生工作部(处)

2017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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