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用工部门:
为做好我院2015-2016-1学期勤工助学学生考核工作及2015-2016-2学期勤工助学岗位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2015-2016-1学期勤工助学学生考核工作
1.各用工部门根据《山西药科职业学院学生勤工助学活动实施办法》对2015-2016-1学期本部门勤工助学学生的工作进行考核,并填写《山西药科职业学院勤工助学学生考核表》(附件1)。
2. 3月15日前,各用工部门将《山西药科职业学院勤工助学学生考核表》报送学生工作部(处)。
3.学生工作部(处)将对各用工部门的考核结果进行审核,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学生不予发放勤工助学岗位报酬。
二、关于2015-2016-2学期勤工助学岗位招聘工作
1.各用工部门根据《山西药科职业学院学生勤工助学活动实施办法》和本部门的岗位人数和岗位职责(附件2),自行组织招聘。
2.3月15日前,各用工部门将《山西药科职业学院勤工助学学生汇总表》(附表3)纸质版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学生工作部(处)审批备案,电子版发送至王琳娜老师的OA邮箱。
3.山西药科职业学院勤工助学学生汇总表(见OA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