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班级:
为进一步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激发广大同学的爱国热情,严格学生管理,引导学生形成优良学风,经研究,决定在全院在校学生中组织开展升国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由学院学生管理干部轮流主讲,时间为5分钟。具体安排见附表。
(一)各系书记、副书记及全体辅导员原则上须全程参加升国旗活动,并做好现场组织协调、秩序维护等工作。
(二)参加升旗活动的人员要衣着整齐,姿态端正,不得交头接耳、嬉笑打闹。
(三)例行晨检要做好记录,并将此项检查结果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测评。
附表:升国旗仪式爱国主义教育讲话安排表(见OA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