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min 时间:2017-03-29 点击数:
工会副主席工作职责
1.协助工会主席开展工作,对分管的宣传、文体、生活福利等工作负责。
2.拟定工会宣教和文体活动年度计划,搞好职工教育工作,负责职工文艺、体育等活动的策划、安排、组织、协调和实施。督促检查分工会文体活动的开展工作。
3.组织教职工参与学院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保障职工的民主权利。负责安排“双代会”召开的具体事宜。
4.负责组织教职工开展劳动竞赛、技术比武、评比表彰等工作。
5.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负责调查研究、合理化建议征集工作,调查、了解、协调处理分工会和各部门职工的实际困难并及时反映职工意见。
6.负责督促承办教职工的福利工作,组织实施“送温暖”工程,指导募捐、慰问、互助、救济等为职工排忧解难的具体工作。
7.协助工会主席做好工会日常工作,协助组织召开分工会主席例会和工会委员会等会议。指导分工会开展工作。负责工会的工作计划、总结及上报材料的草拟和整理工作。
8.负责工会办公室工作,负责工会文件、通知的起草、撰写、下发、挂网等工作。指导工会干事做好会议记录、学习记录以及工会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存档工作。负责工会财产的保管、使用及安全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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