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职责
作者:admin 时间:2017-03-28 点击数:
一、职工之家建设
1、执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
2、组织开展教职工文化体育活动。
3、布置、检查、指导基层分工会和职工之家建设。
4、做好劳动模范、先进个人和教职工的疗(休)养。
5、做好困难、伤病教职工的帮扶慰问。
6、学校编外聘用人员的入会和会员管理。
二、民主管理
7、组织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8、参与组织教职工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筹备、召开,检查督促会议决议执行。
9、指导落实二级教代会和会员代表大会相关工作。
10、征集教职工意见建议,为学校发展建言献策。
三、权益维护
11、参与协调劳动关系,调解劳动争议。
12、监督教职工集体福利政策执行情况。
13、组织教职工体检服务。
14、依法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开展“三八节”庆祝活动,做好女职工专项体检等工作。
15、关心解决青年教职工工作、生活困难。
四、推优评模
16、加强教职工职业道德建设,组织开展“三育人”活动,做好“三育人”评选表彰工作。
17、劳动模范等先进单位和个人的评选推荐工作;做好“先进基层工会”、“优秀基层工会干部”、“优秀工会活动积极分子”等评选表彰工作。
18、组织开展教职工劳动竞赛活动。
五、综合管理
19、加强各级工会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做好会员发展和工会干部的培训工作。
20、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工会资产。
21、做好工会的宣传工作和理论研究工作。
六、完成上级工会组织和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